我的有车生活(三)
朋友说我有车后,人反而瘦了.我同意!因为我不吃零食了。以前每月的零食要几百元,现在我戒了。为什么?没办法啊!当我颤颤巍巍地把车开到车水马龙的市中心道路时,两眼搜寻停车位:没有,没有,还是没有!一圈转下来,乖乖回家.没车位,我可再不敢乱停车!
教训是:我把车停在大厦门前的彩砖上(和别人一样),就进商场购物了。出来看到雨刮器上一张绿纸条:违反了交通法的第三十二条和第九十五条。我便按提供的号码打电话询问了。对方称罚150元!
我赶紧上网查:一条是妨碍交通;一条是罚二十元到二百元。我不解了:我停的地方根本不妨碍交通呀,也没见警察啊,更别说口头警告什么的。这让我想到上海火车站管卫生的老头老太太!他们不管你吸烟,只是跟在你屁股后面,你把烟蒂一扔,他马上把罚单递给你:10元!可惜的是:我就连这样的机会也没有,没见着人呀!慢!上次我也见到刮雨器上有绿纸,以为是哪家火锅店开业的宣传纸!别,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抄罚单违停好多次啦!你说,我能不瘦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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