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发廊与政法委合署办公
湖北阳新县的**发廊开得很张扬,竟能公然在县委政法委楼下从事不法之事。政法委负责人苦恼地表示,这些发廊均办理了正规的营业执照,如果没有真凭实据,无法进行处理。(《楚天都市报》11月20日报道)
在中国,**场所是非法的,见不得阳光。所以,如果有志于从事这一暴利行业,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作为营业场所就显得非常重要。湖北阳新县的**发廊居然开到了政法委的楼下,再次证实了“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”的真理,难怪会生意红火、客人如织啊。
**发廊何以能够实现与政法委“合署办公”且相安无事的奇迹呢?首先,这应该归功于政法委懂法、守法。他们非常坚持原则,凡事都讲“真凭实据”,在没有“证据”的情况下,他们是不会对**场所进行处理的——由于众所不知的原因,政法委拿到所谓的“真凭实据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。你营你的业,他办他的公,大家心照不宣、相安无事。表面上看“井水不犯河水”,至于地下有没有“暗道”相通,“不明真相”的群众又怎么会知道呢?
其次,这还得益于政法委的“难得糊涂”。只要发廊办理了正规的营业执照,他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发廊是“正规”的。这也太好糊弄了!同样是由于众所不知的原因,现在很多不“正规”的地方都能轻易拿到“正规执照”——害死人的奶粉还“免检”呢,何况别的呀。
把**场所开在政法委的眼皮底下,就等于有了一顶无形的“保护伞”。按常理推断,猫和老鼠怎么可能住在一个洞里呢?政法委怎么可能跟从事非法勾当的**发廊在一栋楼里办公呢?群众不容易怀疑,公安在扫黄打非的时候,说不定还会“投鼠忌器”、网开一面呢。这既保证了发廊的正常营业,又给前来消费的嫖客壮了胆、解除了后顾之忧,一举多得呀。
阳新县**发廊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,只有想不到、没有做不到。人有多大胆、地有多大产,只要胆大心细脸皮厚,没有干不成的事情——当然,先决条件是要遇到像该县政法委那样的好单位和好领导。
[来源:中国国际战略研究网]
[读后感]:**发廊开在政法委眼皮底下,有什么好奇怪的?这跟小学校门口总有一群卖零食的人是同样的道理。地球人都知道,开**发廊,如果没有公检法人员做后台老板的话,你今天开啦,明早就得关板。
有人说“应该立即查封**场所,遣散所有的小姐”,这不是胡说,胡闹吗?!小姐一不偷、二不抢、不占地、不占房、工作只需一张床、来的都是客、全凭腿一张。解决了那些光棍男人的性饥渴,减少了强奸行为,何罪之有?如果真要查禁了**场所,得有多少人没有饭吃?据说中国至少有几千万人依靠**业养家糊口,他们一旦没有了经济来源,社会能稳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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